根据上级要求,我院对程驰医生论文被撤稿事件,再次召开党委会议进行认真研究,在对程驰医生原处理意见的基础上,作出如下处理决定:
一、对本人再进行一次严肃批评教育,并召开全体职工大会,在全院提出通报批评;
二、取消主任医师资格,并向市职称管理部门提报书面汇报材料,申请取消主任医师资格;
三、取消职务职称、申报科技计划(专项、基金等)项目资格7年;
四、向市内有关诚信部门和单位提供书面情况说明,并建议相关部门记入诚信信用信息系统;
五、向市监察部门认真汇报该事件,提出行政处理请求;
六、给予党内警告处分,并以院党委文件予以公布。
2017年7月19日
抄送:山东省卫计委 山东省肿瘤防治研究院 泰安市卫计委。
肥城市人民医院 2017年7月19日印发